规章制度
域名管理规范

为加强校内域名管理,规范校内域名使用,维护学校名誉及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西安理工大学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正式注册的域名是xaut.edu.cn,该域名依法履行了备案手续,备案号为陕ICP备05001616号-1。

第二条 xaut.edu.cn域由信息化管理处负责管理,为全校提供本域下的域名服务,域名对应的IP只能是校园网IP地址,不对校外IP地址提供服务。

第三条 域名的使用对象是校内各单位管理的网站或系统,原则上不面向个人提供服务。

第四条 域名主要用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不得用于商业或其他盈利目的,不得用于所申请用途之外的用途。

第五条 获得域名授权使用的单位不得将域名转授权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出让域名权益的方式设立公司或变相作价入股,获得经济收益。

第七条 域名的使用必须遵守本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域名使用中如有违反本规定的,信息化管理处有权停止服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的,由使用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域名的命名可由26个英文字母(不区分大小写)、数字(0-9)以及连接符“-”组成,完整的域名长度不超过25个字符。

校属处级单位可为其申请唯一的二级域名。二级域名包含xaut.edu.cn及其左侧字段,如信息化管理处二级域名为nic.xaut.edu.cn。

校属处级单位下属部门、中心、研究所等二级单位的网站或系统可为其申请三级域名。三级域名必须包含本单位二级域名及其左侧字段,如信息化管理处测试页面的三级域名为test-nic.xaut.edu.cn。

学校官方认可的学生团体有资格获得stu.xaut.edu.cn下的三级域名,如startup-stu.xaut.edu.cn。

第九条 域名的命名应符合网站或系统用途,不得有过多偏离,不得使用带有侮辱、歧视、暴力、色情等违反道德、法律法规含义的字母、字符及数字组合。信息化管理处接受针对上述情况的投诉,经确认后有权关闭域名服务。

第十条 域名注册须如实登记备案人与域名用途,且备案人必须是校内在职教工。登记的备案人、联系方式、域名用途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域名使用单位应及时告知信息化管理处更改登记信息。

第十一条 域名的注册、变更IP、注销等申请需参照信息化管理处公布的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信息化管理处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

第十二条 信息化管理处有权暂停存在如下情况的域名服务:

1)申请后1个月内一直未使用的域名;

2)每年例行的备案活动中未更新备案的域名;

3)违反本条例第四、第五、第六条的域名。

第十三条 本规范由信息化管理处负责解释。

信息化管理处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