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短信平台
通过该服务为各单位及业务系统实现以短信的方式发送通知、提醒、消息等功能。
学校二级部门可以申请备案一名管理员和多名普通用户,管理员负责部门普通用户的授权、接口申请、部门和接口额度申请、发送短信等工作。普通用户仅可以发送短信。
通过该平台完成消息发送的每一位教工,请遵守以下要求:
1.各单位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使用西安理工大学短信服务平台发送的短信内容进行把关,不利用短信服务平台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保证不利用短信服务平台发送任何类型的商业广告信息。
申请人承诺在使用西安理工大学短信服务平台的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并愿意承担因违反本承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更新于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