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动态
关于人脸特征库与综合管理平台试运行的通知
作者:王力 审核人:侯小军 时间:2023年08月02日 17:27

各位师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政策规定,提升人脸识别应用的安全性、便捷性与管理效率,支撑日渐丰富的校园内人脸识别应用需求,信息化管理处负责建设了统一、标准的人脸特征库与综合管理平台,并对个人生物特征数据进行统一采集、统一管理、统一授权,推动学校改进教学、助力业务部门管理升级,提升校园治理与管理的水平。目前该平台已上线试运行。

一、人脸信息自助采集

现就人脸数据采集的具体采集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师生根据自身需求,按照说明进行自愿采集。

1.采集对象:全体师生。

2.采集方式:师生通过微信企业号-移动校园平台,点击“校园生活”,进入“人脸识别录入”模块进行采集,同意人像采集授权条款协议后,根据提示拍照上传。另外,人像拍照上传完成后,系统自动进行审核,请师生关注审核结果。

3.采集要求

1)使用手机拍照,请勿将刘海遮住额头,露出眉毛、眼睛和耳朵;

2)光线均匀,面部无明显逆光;

3)摘掉眼镜和帽子,正面拍照,提高识别率。

二、相关说明

1.请全体师生按要求及时完成采集;采集的照片可用于学校门禁通道、宿舍公寓门禁、教学办公楼门禁、图书馆通道、一卡通等。

2.采集的人脸信息数据仅存储于学校内部,实行校内管理,不连接互联网,杜绝信息泄露。

3.对存储在系统中的人脸识别数据进行严格保护,尤其是对包含个人唯一标识信息(例如真实姓名、学工号、人像等)的数据应当加以特别关注。

4.严格实施数据安全技术审计机制,对人脸识别系统中进行数据存储、修改和使用的信息人员的身份要求、行为等进行安全审计。

5.如有任何问题,可致电或前往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咨询处理。

金花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6112567461125679 曲江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8206610182066106


附件1. 人脸信息自助采集流程

附件2. 人像采集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信息化管理处

20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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